1.总则
1.1 安全防护是保证实验安全的重要手段与保障,搞好安全防护的管理,有利于安全、文明实验,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,为了保证安全实验,降低实验安全隐患,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的管理,特制定本制度。
1.2 本制度适用于实验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和控制。
2.管理职责
2.1 中医学院负责实验室所有项目的安全监督,各部负责人负责实验项目安全防护的全面管理工作。
2.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、保养、报废和更换工作。
2.3 物资部(材料科)按照计划采购(租赁)安全防护设施产品,建立进货台帐、库存台帐。
2.4本着“谁的区域、谁使用、谁管理”的原则,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工作。
2.5 学院监督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,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,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落实整改。对未认真履行职责、未进行安全防护设施检查、维护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。
2.6 各部门根据工艺流程、专业划分、负责本专业、区域的施工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。
3.管理内容
3.1 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
3.1.1安全防护设施,是改善实验条件、避免或减少实验危害和预防实验事故的技术措施或装备,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要认真管理、使用和保养。
3.1.2实验使用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。
3.1.3中医学院应建立完整的资料和档案。
3.1.4安全防护设施的备品、备件等,供应必须及时,并保证质量。
3.1.5各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加强日常管理,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。
3.1.6各部门员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设施,安全防护设施出现问题时,必须及时报告或处理。
3.1.7未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,任何部门或个人,不得拆迁或停止使用安全防护设施。
3.1.8安全防护设施需要报废的,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,说明情况,报工程科鉴定后,提出书面意见,报相关负责人批准后,方可报废。
3.2 安全防护设施的布设
3.2.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布设,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要完善,做到“有边就有栏,有洞就有盖,交叉作业有隔离,安全通道有封闭。
3.2.2实验过程中需采取的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要做到安全、可靠、完善、适用。
3.2.3安全防护设施,工程科和安全科要组织人员进行检验。
3.3 安全防护设施范围:
相关实验场所、储存场所、反应区域内的监控、检测、通风、防晒、调温、防火、灭火、防爆、泄压、防毒、防雷、中和、防静电、防腐、防渗漏、防护、隔离、警示警告标志等。
3.4 检查与维护:
3.4.1 安全防护设施以“谁的区域、谁使用、谁管理”的原则进行维护。
3.4.2 安全防护设施出现损坏的,使用部门应及时向工程科汇报,工程科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修复和更换。
3.4.3 根据安全防护设施定期进行检查。
3.5 文件记录
3.5.1、安全防护设施台账;
3.5.2、检查维护记录;
4. 附则
4.1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。
4.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